top of page

訂房須知


*訂金規定 請於訂房後匯款訂房金額50%以為您保留位置,並於住宿當天前全額付清。

*更改入住日期 (1) 欲更改住宿日及延期,最遲請於住宿日之 14 天前告知且延期僅限一次。臨時性之變更及延期依取消規定收取訂金。

(2) 一筆訂單限更改一次,且更改後的訂單恕不接受取消訂房。

(3) 若有價差將依入住日期房價補足差額;溢出差額,不另行退費。

(4) 欲取消已更改入住日之訂單,將收取全額訂金費用。

(5) 若無適合日期可以轉保留訂金,保留訂房期限為 3 個月,請自行來電詢問空房狀態,不另行通知,超過時間未提出,視同放棄。

Comentários


bottom of page